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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政策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04日 11:19

2015级各班: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18】68号)和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的对象和范围 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19届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9届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本科、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同时符合低保、残疾、助学贷款和贫困家庭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按照其中一项申报,不得重复享受。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三、申领和发放程序 各班级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学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签名应手写,见附件1);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毕业生和领取低保人的关系(原则上仅限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孤儿除外);

(2)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脱贫攻坚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提供本人在海南省内开户的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并在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毕业生姓名。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于2018年9月1日前交到学院学工办(社科楼B103),由学院严格把关、认真审验原件并加盖学院公章按以上顺序排序。四、注意事项

求职创业补贴未发放之前,2019届贫困毕业生申请补贴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不得注销,以免影响补贴发放。五、工作要求 务必宣传到位。求职创业补贴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政府求职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务必宣传通知到位,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关,确保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知晓并按时申请补贴。各班级保存在班级群里通知的记录和截图,并将截图于7月9日前发给公衍峰老师。各班级注意确认是否有符合条件的同学不在班级群,如果确有,则需要单独通知,并保存和上交通知的记录和截图。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等相关部门将对款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学籍档案。

如有疑问,请联系公衍峰老师咨询。

附件一:海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学工办 2018年7月4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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