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海南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全面动员,精心部署,切实加强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作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严控人员流动,筑牢防控堡垒,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和健康安全;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精心筹划和安排,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治意识、服从指挥”原则。把疫情防控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责任心和强烈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服从指挥,不折不扣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坚持“党政协作、全员参与”原则。党政共同负责,密切配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工作,积极发挥全院广大党员、师生特别是院领导、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各班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班委等的作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做到挺身而出、英勇奋战、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初心写在行动上,把使命落在岗位上。
(三)坚持“全面排查、分类施策”原则。充分发挥全院师生力量,做好排查工作,建立细致的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师生情况,特别是对到过重点疫区的师生加强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做到分类施策。
(四)坚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原则。加强对疫情的研判和防控,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主要包括线上教育工作预案、研究生复试工作预案、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预案、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预案、学生心理辅导工作预案等。春季开学后 3 周内,各办、各系、辅导员等实施非见面、非聚集办公和线上信息化办公。各办、各系要明确开学后 3 周的工作任务,并明确到人,确保学院项目基金申报、博士点申报等重点工作正常推进,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工作部署,指导学院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工作。
组 长:刘复生、邱华祥
副组长:孙晓媛、石晓岩、张硕果、李彩霞
成 员:章 颜、何晶娇、鞠 斐、丛 琳、王海燕、李春荣、陈传君、
朴雅文、公衍峰、熊文军、贺 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春荣兼任,副主任由陈传君、朴雅文、公衍峰、熊文军、贺勇兼任,成员包括翁浩予、朱美 君、李克芳、邱继花、毛娟妹、叶亚青。
五、工作任务
(一)开学前相关工作
1.精准排查疫情信息并及时报送。由防控办牵头,综合办、学工办配合,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各办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班委等协助,全面跟踪核查师生假期行程和健康状况,重点掌握好湖北籍学生、港澳台及外籍师生的相关信息。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好“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由李春荣同志负责向学校疫防办上报信息。全体师生不得迟报、漏报、误报。(责任领导:刘复生、邱华祥;牵头部门:防控办;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
2.及时转发学校开学时间。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学校坚持“原地休假、不提前返校”原则,全院师生原则上不得在 2 月 24 日前返校。具体开学及返校时间根据学校部署另行通知。(责任领导:刘复生、邱华祥;牵头部门:防控办;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
3.严格控制师生提前返校,实行审批制度。师生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须填写《海南大学提前返校人员登记申请表》。师生提前返校实施分类审批:一是教职工提前返琼返校,由本人填写提前返校申请表报综合办,学院主要领导审核后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核准,报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审批;二是学生提前返琼返校,由本人填写提前返校申请表报学工办,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处)或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核准,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三是离退休人员提前返琼返校,由本人填写提前返琼申请表,离退休服务中心核准,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所有返校师生信息当日报校疫防办。未经批准擅自提前返校的,学院将视情节与后果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年度考核不称职、扣发绩效等处分。(责任领导:刘复生、孙晓媛;牵头部门:防控办;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
4.加强师生返校安全提醒,严格落实师生返校后居家(寝室)隔离观察14 天的规定。确保每位师生掌握旅途防护措施。指导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师生就地留观,暂缓返校。切实做到出现症状师生一律不得返校,未解除医学观察师生一律不得返校。已返校师生实行居家(寝室)隔离观察14 天和“日报告”规定,做好每日健康监测。(责任领导:刘复生、邱华祥;牵头部门:防控办;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
5.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科学制定和落实学生春季学期返校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工作流程,抓实防控环节,引导并提醒返校学生自戴口罩、洗手液等防护用品;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实施开学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到制度,确保学生返校后无疫情传播和扩散;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不串门、不聚会;做好疫情防控学生心理援助,针对学生在疫情发生期间出现的焦虑、抑郁、恐慌等应激反应加大心理疏导力度,及时缓解学生心理压力,为平稳有序应对疫情防控,确保学生身心安全提供保障;统筹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领导:孙晓媛;牵头部门:防控办;责任部门:学工办、团委)
6.积极协调做好防控条件保障。加强与校医院等部门联系,解决好口罩、酒精、洗手液、温度计等防疫物资的配备、采购和储备,保障当前留校师生需要,特别是要做好应对开学后返校师生的大量需求准备。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意识。(责任领导:刘复生、邱华祥;牵头部门:防控办;责任部门:综合办)
7.制定开学后学生线上教学工作方案,确保返校后顺利学习。根据学校《关于调整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海大疫防办〔2020〕10 号)等工作部署,制定非正常状态下的教学工作预案,细化到每门课程,每位老师。结合学校开学时间,妥善调整教学计划、安排;任课教师用线上课程代替面授教学,并明确教学目标和任务;充分利用上线的慕课和省、校两级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在慕课平台和实验资源平台服务支持带动下,依托各级各类在线课程平台、校内网络学习空间等,积极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教学活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所有的学生实习、实践课程延后开展。同时,要针对湖北籍学生制定专门方案,在学校延期开学后,如疫情尚未解除,湖北籍学生暂不返校,要通过线上教学方式对湖北籍学生开展教学活动。(责任领导:李彩霞、石晓岩;牵头部门:教务办、学科与科研办;责任部门:各系)
8.科学合理制定研究生复试工作预案,探索使用网络面试、电话面试等形式完成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责任领导:石晓岩;牵头部门:学科与科研办;责任部门:各学位点)
9.科学合理制定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预案。(责任领导:李彩霞、石晓岩;牵头部门:教务办、学科与科研办;责任个人:各指导老师、各研究生导师)
10.科学合理制定毕业实习工作预案。(责任领导:李彩霞、石晓岩;牵头部门:教务办、学科与科研办;责任部门:各系、各学位点)
11.配合做好离退休人员防控服务工作。疫情期间,协助学校离退休服务中心做好学院离退休人员信息排查登记工作,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关爱,关心其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当好离退休人员的贴心人。加强对离退休人员有关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安全健康、应急医疗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离退休人员正确对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恐慌心理,切实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责任领导:张硕果;牵头部门:防控办;责任部门:综合办)
(二)开学后相关工作
1.做好返校师生每日健康监测。对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体温超过 37.2℃,需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责任领导:刘复生、邱华祥、孙晓媛;牵头部门:防控办;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
2.加强对师生的生命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院师生要树立“生命安全是第一要务”的观念,一切工作开展不能突破这个底线。全院师生要及时关注学校、学院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推出的疫情防控知识和工作宣传和报道,全面提高全院师生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积极引导全院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责任领导:刘复生、邱华祥;牵头部门:综合办;配合部门:各系、各办、各党团基层组织、各班级)
3.做好跟踪报告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要求每天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责任领导:刘复生、邱华祥;牵头部门:防控办;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
4.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落实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严肃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师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责任领导:刘复生、邱华祥;牵头部门:防控办;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
(三)突发情况应急防控
如发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立即向学校疫防办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一线处理。(责任领导:刘复生、邱华祥;牵头部门:防控办;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
(四) 其他工作
1.使用好学校建设的信息化办公和服务系统。充分利用 Welink、微信等平台,做好远程办公工作规划,实施非见面、非聚集办公等方式,减少因人员流动而感染疫情的风险;各办要设置工作标准化表格,优化工作流程,实行线上信息化办公,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信息化办公和服务水平。明确线上信息化办公与线下办公同等责任的规定。
2.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学院将根据学校有关政策,给予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一定的加班津补贴或奖励性绩效,切实调动其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
3.切实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加强对干部在防控疫情现实表现的考察考核,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内容,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要表扬表彰、大胆使用,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英勇奋斗、扎实工作。
六 、工作要求
(一)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严禁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靠前指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广大干部要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全院师生要凝心聚力,群策群力,形成工作合力,为学校、学院在疫情防控和中心工作推进中作出贡献,争取成为学校、学院防疫工作的先进典型。
(三)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动员起来,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冲锋在前,当先锋作表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高高飘扬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四)全体院领导要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开学后一个月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控和学院中心工作同步推进。
(五)针对不断出现的最新疫情,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加强研判,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操作性、时效性,指导督促各系、各办、各党团基层组织、各班级落实到位。 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2020年2月8日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党委、省教育厅、学校、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