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普通本科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的通知》《海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修学院审核,现将提出申请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交到社科楼B113。
电话:0898-66279134。
海南大学人文学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