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1号)、《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协议》和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选派2024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25]18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以成绩优秀率为排序依据,由高至低排序确定获得联合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如成绩优秀率相同时,依次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两门课程的成绩等级由高至低排序,按高分录取;成绩优秀率、“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成绩等级三者相同的情况下,学院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的遴选办法)。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孙梦莹(20243001225)、黄萍凡(20243001195)两位同学上报学校参加2023级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现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签署提交到人文学院教务办(社科楼B113)。
李老师联系电话:0898-66279134
人文学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