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增资预发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2006]349号),经报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核准,先按该文件规定的增资预发标准, 预发2006年7月1日在岗在编教职工增资(存入个人工资帐户),预发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共7个月。待我校完成工资套改审批后,再按实际增资额多退少补。若有错漏,请反馈至我处劳资科。
联系电话:66279076
联系人:王雄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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