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2009年07月01日 08:50

各学院、处(部)及直属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海大办[2009]34号),现就做好2008~2009学年度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属事业编制的我校在岗教职工(含已在我校工作,但尚未正式办理调入或分配手续的教职工)及非在编聘用人员必须参加考核。

二、组织领导

各基层单位需根据《海南大学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考核工作。各单位于6月26日前将考核小组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具体由各处室组织实施。机关党委成立考核小组,对各处室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对优秀等次进行评定。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0%,各单位评定优秀等次人数见附表。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以学校发文公布的名单为准。

四、参加考核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打印),高级职务人员一式两份,其他人员一份。

五、时间安排

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在6月24日至7月10日进行,7月10日前各单位须将考核的书面总结、优秀人员名单、考核登记表(16K纸)、年度考核综合评分表(16K纸)、年度考核结果统计上报表(16K纸)等送人事处人事科。其中,优秀人员名单、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综合评分表、年度考核结果统计上报表报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Excel格式)各一份,电子文档发送到人事科信箱:hdrensk@163.com。

没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各单位要查明原因,以书面形式逐个予以说明。

六、非在编聘用人员的考核

非在编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时间与在编职工的考核工作同步进行,考核办法参照《海南大学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执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0%。非在编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学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打印,一份)。

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优秀人员名单、考核登记表(16K纸)、年度考核结果统计上报表(16K纸)等送人事处劳资科。

七、相关要求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绩效的考核原则。考核前,各单位必须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海南大学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海大办[2009]34号),正确掌握各类人员的考核标准和办法。考核前,各教学、科研单位必须细致做好教职工本学年度的工作量统计、考勤统计和核实教职工的奖惩情况,并予以公布,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

(二)通过学年度考核,认真检查教职工本学年来完成岗位任务的数量与质量,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及存在的不足,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学习、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技能水平,并为职工的聘任,职务职称和工资的晋升,岗位津贴发放及辞聘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处级干部的学年度考核由组织部实施。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www.hainanu.edu.cn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学院邮箱:rwcbxy@hainanu.edu.cn 院长信箱:rwyz@hainanu.edu.cn 书记信箱:rwsj@hainanu.edu.cn 综合办:0898-66289175 教务办:0898-66279134 学科与科研办公室(研究生):0898-66260275 传真:0898-66289175 

友情链接

微信公众号:海大人文 中国语言文字网 蓝网 当代文化研究网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国家社科基金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