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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2010年上半年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的通知

    2010年03月15日 10:11

各单位、各学生班级:

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水平的需要,现将2010年上半年申报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核的条件

1. 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和社会人员。(具体申报条件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2. 学习满二年以上(含二年级)的高职高专在读生、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级)的大学本科在读生。

二、申报等级

1. 职工和社会人员按省有关规定申报相应等级。

2. 在读学生可以直接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3. 已获得本专业其他专业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的毕业班学生,可以申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4.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级)的大学本科在读生,可以直接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三级∕高级。 5.经济及管理类专业,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级)的大学本科在读生,可以直接申报理财规划师三级∕高级。

三、申报材料

《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存档);身份证复印件;近期黑白同底2寸照片6张;学生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晋升申报者必备);工作年限证明(职工和社会人员必备)。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时间

截至2010年3月25日止。

(二)申报方式:

1. 职工先向单位申请同意后,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填写,由各单位做出推荐意见后,送人事处师资科审核。

2. 学生按班级统一报名后,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填写,由各学院党总支做出推荐意见后,统一送人事处师资科审核。

五、申报费用

(一)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费用(含证书费),统一缴到学校财务科。(注:职工和社会人员按省定标准收费)学生优惠价为:

四级/中级:A类:310元;B类:250元;C类:210元

三级/高级:A类:350元;B类:290元;C类:250元

(二)资料费实收。需培训者,培训费按不高于琼人发[2005]78号规定标准收取高级500元,中级400元,初级300元。

六、鉴定考核时间(上半年)

全国统考职业:2010年5月22~23日,全省统考职业:2010年4月26~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七、鉴定考核地点

海甸校区、儋州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其他事项

1、考核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证书》,全国通用,作为任职就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2、《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在报名点统一领取。

报名地点:儋州校区科研大楼人事档案室513室,海甸校区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23300399、66279034。

联系人:林老师、白老师、周老师。 附:部分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表。

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部分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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