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依照教育部《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教人司[2010]142号)的要求,我校将于近期进行教育部第十批驻外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任岗位
拟任岗位为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团、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一秘及以下外交官后备干部人选。
二、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并熟悉教育和外交工作,对国家外交和教育方针、政策和基本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行政和外事工作经验。
3、组织纪律性强,廉洁奉公,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
4、语言与专业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俄语、日语、法语、德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希伯莱语、丹麦语和瑞典语等语种专业人选;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英语语种专业人选,要求是外事干部;
(3)其他专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和教育研究类专业人选,要求有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且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语种不限。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英语语种人选、有驻外工作经历等条件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
三、选拔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符合选拔条件的教职工应进行重点通知、动员,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见附件)统一报送人事处,并另附纸签署推荐意见。
2、资格审核及上报。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学校批准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组织要求
1、各单位应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严格掌握标准,在个人志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
2、请各单位于2010年6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名单、《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一式两份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稿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老办公楼310室旁)。
联 系 人:钟伟宁 李炜 白云
联系电话:66279034,66188317
邮 箱:854405421@qq.com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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