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传播学院2016级海南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选派2016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6] 101号)文件,经个人申请,学院依据遴选原则确定获得联合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所在学院 姓名 专业 学号 性别 第一学期平均绩点
1 人文传播学院 张潇 中国语言文学类 20162381310172 女 3.94
2 人文传播学院 刘志秀 中国语言文学类 20162381310099 女 3.91公示期从3月31日至4月6日,如有问题或意见,请联系学院教研办,联系电话: 0898-66279134
人文传播学院教务办
二O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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