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关于调整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时限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在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本着“一切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原则,经学校校长办公会 2018 年第 24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对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时限做如下修订:在满足申请的所有条件下,我校普通本科毕业生可在学籍最长修业年限内申请
授予学士学位。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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