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十一”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今年国庆节放假7天,即10月1日—7日。9月30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课上班。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国庆节期间课程安排调整如下:
10月1日至4日全校停课; 10月5日(星期四)与9月30日(星期六)的课程对调(其中,9月30日的全校公共选修课停课,补课时间另行安排); 10月6日(星期五)与10月8日(星期日)的课程对调(含全校公共选修课); 10月7日(星期六)按教学计划上课。
“十一”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维护稳定的目标责任管理若干规定》和“海南大学各单位治安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做好假期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的名单和电话于2006年9月28日前报送校办行政科。校部机关值班安排表将通知到各单位(见校园网主页)。
二、认真做好稳定工作,严格执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一)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继续深入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要加强对新生的反邪教教育,提高他们对邪教组织的识别和抵制能力,特别要警惕邪教组织利用长假日到校园进行非法活动,坚决遏制邪教活动向校园渗透发展的企图。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防火、防灾、防盗、防毒、防突发事件的工作,重点应做好学生宿舍、食堂、机要保密室、财务室、存放贵重物品办公室、微机房、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和办公楼的安全防范与消防安全工作。排查处理各种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加强校园治安管理,防止任何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要把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具体责任人身上,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稳定地过节度假。
三、全校师生员工在假期间,要注意居行安全。各学院要教育、指导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重要物品,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时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尤其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要求各学院原则上不组织外出活动,如要组织活动必须建立汇报制度,做到出行有请示,返回有报告,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尽职尽责做好值班工作。保卫处(派出所)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各单位要坚持信息上报制度,如遇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可拨打校部机关值班安排表上的值班电话)上报党办、校办和保卫处,保卫处发现的问题和获悉的信息,也要及时向党办、校办报告,再由两办统一向上汇报。
附件:《2006年“十一”期间校部机关值班人员安排表》
注:1、值班时间:上午7:40——11:40 下午14:40——17:40
2、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值班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党办、保卫处电话。
党办主任:范 明 66259939 13006023479
校办主任:周文山 66279021 13907686390
保卫处副处长:黄海宁 66279269 1380765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