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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人文学院2023 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

    2022年09月27日 08:05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工作是保证推免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海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 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接收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严格规范,切实做好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组织实施

(一)资料审查

申请人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 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否则不予受理。

除系统提供的材料外,还须审查申请者个人相关支撑材料, 主要内容如下: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申请者自主选择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其它能证明申 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4.《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以上材料,可提交电子版审查,接收邮箱:rwxyxkb@hainanu.edu.cn。学院须保留纸质版存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须明确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审核人员,做到分工明确,严格把关,相关资料(申请表、个人身份信息、学籍信息及相关能力证明材料)要收集齐全,分类建档保存,并留有审核过程记录。

(二)复试名单

本着先报名先审核的原则,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 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由学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三)复试方式

考虑到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校外考生通过远程复试面试方式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名称:腾讯会议系统。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20%)、综合素质考核(60%) 以及英语水平考核(20%)三个方面。其中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 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 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英语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应用语言的能力。

(五)拟录取工作

1.按复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综合质考核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考核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专业知考核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4.学院确定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招生专业目录中已公示的该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人数,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未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已参加本年度我校面向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而组 织的夏令营活动并参加面试取得成绩的,在其个人材料、面试过程材料完整且规范的前提下,且经研究生院审核认定的,若其在本年度“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院,其夏令营的面试成绩可作为推免生复试成绩参考使用,其亦可参加本次的推免生复试以正式取得新成绩。

(三)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远程复试考生须保证考试场所独立、封闭、没有其它 人员的空间,不能接受外来音频、视频。考试期间不允许锁屏、缩屏、录屏,不得离开监控范围,不得故意造成死机、卡顿、断网等情况。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五、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信息公开

页(https://ha.hainanu.edu.cn/gs/)公示。考生如对“推免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二)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办电话可在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对应的学院位置查询。

1.哲学专业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635502

2.学院学科办公室联系电话(其他专业):0898-66260275

邮箱:rwxyxkb@hainanu.edu.cn。

通信地址:

1.哲学专业:海南大学哲学专业研究生办公室社科楼A614室

2.其他专业:海南大学人文学院学科办社科楼B114室

 

 

 

 

               海南大学人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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