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是论文工作的基础,也是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报告工作,切实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学位论文选题
(一)学位论文选题的原则及要求
1、学术型学位论文选题原则及要求。
(1)学术型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符合所学专业培养要求及学
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2)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重视在学术方面的开拓和创新。选题应是前人没有专门研究过的;或是已有人研究过但尚无理想结果、有待进一步研究的;或是学术界有分歧,值得进一步探讨的;或是已有人研究过,拟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进行研究的。博士研究生的选题应达到国家或有关部委的重点科研课题的水平。鼓励研究生在存在一定学术风险的未知领域选题。要杜绝照搬前人研究成果和重复别人做过的工作,以避免出现违反学术规范或学术道德的问题。
(3)论文选题应尽量体现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结合。基础理论研究要选择处于学科前沿,在科学技术发展与应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应用基础研究要选择既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又有实际应用前景的课题。
2、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原则及要求。
(1)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符合所学专业培养要求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2)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社会实际、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以一个(场)探索性和原创性的项目策划、作品设计、管理案例、音乐会、演唱会、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为主要内容或主要背景的题目,可以是技术攻关专题研究,可以是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的研制与开发,也可以是针对某一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进行的深入调查与研究。
(二)论文选题中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选题应尽量与导师的在研课题相结合,同时允许研究生结合自身能力、特长、兴趣选题。在同样具有研究价值的多个课题中,允许研究生选择自己最感兴趣的课题。
2、选题要大小适宜、难易适中。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不宜过大。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可侧重分析和解决生产或经营中的某一实际问题。选题难度和工作量要符合学位论文的要求。
3、要考虑完成论文的可行性。导师在指导研究生论文选题时,要充分考虑现有实验设备、场地、资料、经费等的可获得性,同时还应了解可能涉及的理论范围、试验手段、数据计算方法的可利用性。在时间安排上,导师应提醒学生留有余地,以备做必要的补充试验或社会调查。
4、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应能对生产或经营活动起到一定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借鉴
意义。
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一)开题报告的意义
论文开题报告是培养研究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保证论文质量的有力措施。通过开题报告中的专家评议和建议,使研究生进一步明确选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更好地预见论文撰写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完成学位论文的可行性。
(二)开题报告的程序
研究生开题报告以公开评审会的形式进行。
1、开题评审会前,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研究生是否达到了开题条件(包括是否修满规定学分、是否按规定参加了一定数量的学术活动等)。未达到开题条件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开题。
2、开题评审会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学校统一格式撰写《海南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书》(以下简称《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进展计划、保障条件等。
3、导师必须认真审阅《开题报告书》,并签署明确同意开题
的具体意见(不能简单地以“同意开题”来代替审阅意见)。各学院不得接收无导师明确意见的《开题报告书》。
4、各学院成立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负责评审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由3 人以上组成,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的专家担任(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必须具有正高职称)。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
5、研究生必须以PPT 方式在开题评审会上作开题汇报,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小答辩),认真听取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6、评审小组通过对研究生《开题报告书》材料的审核,结合研究生开题汇报和回答问题的情况,对研究生选题进行评议,并以不记名方式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做出决议。对达到开题要求的开题报告,做出“同意开题”的决定;对尚有不足的开题报告,做出“同意修改后开题”的决定;对达不到开题要求的开题报告,做出“不同意开题”的决定。对于评议结果为“不同意开题”的开题报告,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补充或更换选题,一般在半年后重新申请开题。
7、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应与导师一起在认真考虑评审小组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开题报告,并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书》(1 份)交至所在学院存档;同时,研究生本人、导师和学院按要求将《开题报告书》中的相关内容填入《海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
(三)其他要求
1、开题报告的时间。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在第三学期、中期考核前完成。个别学科也可根据学科自身的特点将开题报告安排在中期考核后进行。
2、研究生的开题汇报必须由本人完成。
3、《开题报告书》的数量依开题需要由各学科自行确定,要求双面打印。
4、开题评审会前,各学院要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动员,让更多的在校师生有机会聆听、观摩开题评审会。
5、学校提倡各学院实行匿名开题,即在送达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的材料中、相关海报和公告中、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书》和开题汇报中、开题评审会举行过程中不提及导师的相关信息;开题评审会前,学院相关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外透露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的组成情况。
6、论文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原《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暂行规定》(海大办〔2008〕92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