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不断加强海南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决定对2018-2020年获得立项但至今尚未申请结项的科研项目进行清理,清理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2018-2020年立项项目结项情况,督促本单位逾期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项工作。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海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按填表说明要求提交纸质结项材料,我处将组织专家做好结项验收工作。未及时提交结项材料的视为放弃结项。放弃结项或者结项未通过的,学校将采取三年之内不得申请校内科研项目以及其他相关措施。具体事项如下:
1.结项材料:纸质《审批表》后附研究成果装订成册6份。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6月20日。
3.材料报送地址:海甸校区泰坚楼二楼210室。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66262189。
附件:
1.海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审批表
2.2018-2020年度海南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项项目目录
3.2018-2020年度海南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1年6月3日